河南境内被偷倒80吨毒废品 涉事企业被起诉
近80吨含有汞污染废弃物,被非法倾倒在河南,8月25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目前,有毒废弃物已被运出河南。
有毒废弃物被运出河南现场
事件发生后,河南一家公益组织将相关企业和个人起诉到洛阳中院,洛阳中院受理此案后,已经于8月19日做出案件进行先予执行的裁定,要求涉事公司立即将危险废弃物转移。
对此,该案件成为了首例由河南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河南省首例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事件】近80吨有毒物品到河南转运、倾倒
2016年6月17日,毛艳强、范林业等人在内蒙古分2车装载了70余吨危险废物(汞触媒),其中1车于6月19日16时左右到达洛阳市洛宁县洛宁西高速口下站,卸载至洛宁县碧水源(300070,股吧)公司院内,随即被人举报至河南省环保厅。洛阳市环保部门立即对碧水源公司院内的约39吨货物进行了现场勘验,并通过彩钢房对其防护、看护。其后,河南省环保厅将此事报告环保部,请求协调贵州省环保厅共同处理。环保部于7月27日在北京召开了由河南、贵州、内蒙古环保厅参加的协调会,要求贵州省环保厅协调铜鑫汞业公司于15日内将废弃物拉走。
另一辆车装载的39.5吨飞路滑汞触媒在京港澳高速长葛服务区被执法人员查获。
在8月19日接到社会责任中心的诉状后,洛阳市中院立即立案并先予执行,与环保等部门取得联系,合力监督铜鑫汞业公司将废弃物装车并安全驶离河南。
【发布】公益组织将涉事企业和个人告上法庭
8月22日,洛阳中院发布公告。公告称,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铜仁市铜鑫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保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毛艳强、范林业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院已于2016年8月19日依法立案受理。
8月25日,洛阳中院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起诉的原因是5公司和个人涉嫌非法倾倒和转运有毒物质废氯化汞触媒。这5名被告与在河南非法倾倒和转运的78吨废氯化汞触媒密切相关。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这起案件将是我省首个由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是河南省首例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洛阳中院认为,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提起的诉讼符合相关规定,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意义】为河南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重要一步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权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仅限于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起案件的受理,标志着河南省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对于今后我省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案件受理过程中所体现的适度发挥职权、注重事先预防、提倡恢复性司法、实行多元共治等理念以及先予执行、多方联动等措施,更是对今后做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查、探索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点的审判机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有毒废弃物被运出河南现场
事件发生后,河南一家公益组织将相关企业和个人起诉到洛阳中院,洛阳中院受理此案后,已经于8月19日做出案件进行先予执行的裁定,要求涉事公司立即将危险废弃物转移。
对此,该案件成为了首例由河南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河南省首例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事件】近80吨有毒物品到河南转运、倾倒
2016年6月17日,毛艳强、范林业等人在内蒙古分2车装载了70余吨危险废物(汞触媒),其中1车于6月19日16时左右到达洛阳市洛宁县洛宁西高速口下站,卸载至洛宁县碧水源(300070,股吧)公司院内,随即被人举报至河南省环保厅。洛阳市环保部门立即对碧水源公司院内的约39吨货物进行了现场勘验,并通过彩钢房对其防护、看护。其后,河南省环保厅将此事报告环保部,请求协调贵州省环保厅共同处理。环保部于7月27日在北京召开了由河南、贵州、内蒙古环保厅参加的协调会,要求贵州省环保厅协调铜鑫汞业公司于15日内将废弃物拉走。
另一辆车装载的39.5吨飞路滑汞触媒在京港澳高速长葛服务区被执法人员查获。
在8月19日接到社会责任中心的诉状后,洛阳市中院立即立案并先予执行,与环保等部门取得联系,合力监督铜鑫汞业公司将废弃物装车并安全驶离河南。
【发布】公益组织将涉事企业和个人告上法庭
8月22日,洛阳中院发布公告。公告称,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铜仁市铜鑫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保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毛艳强、范林业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院已于2016年8月19日依法立案受理。
8月25日,洛阳中院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起诉的原因是5公司和个人涉嫌非法倾倒和转运有毒物质废氯化汞触媒。这5名被告与在河南非法倾倒和转运的78吨废氯化汞触媒密切相关。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这起案件将是我省首个由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是河南省首例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洛阳中院认为,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提起的诉讼符合相关规定,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意义】为河南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重要一步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权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仅限于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起案件的受理,标志着河南省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对于今后我省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案件受理过程中所体现的适度发挥职权、注重事先预防、提倡恢复性司法、实行多元共治等理念以及先予执行、多方联动等措施,更是对今后做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查、探索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点的审判机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